为了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,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,进一步规范辅导员夜间值班,提高值班的效果和质量,确保学生人身安全,保障校园安全稳定,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的要求,将进一步规范学生公寓一周两查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(一)学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,每周安排两次以上的辅导员夜间查寝,两次查寝中有一次会在周末(周五、周六或周日)进行。
(二)查寝工作一般在夜间22:00至23:30进行。
(三)查寝内容包括查处使用违规电器、寝室卫生状况、饲养宠物、晚归、夜不归宿、酗酒喧哗等《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》中命令禁止的行为。
(四)以《广西师范大学学生手册》晚归时间为准,23:30点算晚归,超时回寝视为晚归,一夜未归视为夜不归宿。
二、违规处理
(一)发现使用违规电器的,现场收缴代为保管。
(二)发现酗酒喧哗的,现场制止。
(三)发现学生无故不在寝室的,立即联系学生本人,如无法联系上学生本人,则联系学生家长告知情况,随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寻找;首次发现学生无故不在寝室的,院内予以通报批评。
(四)发现学生无故夜不归宿的,详细了解具体情况,进行教育训诫。
(五)发现学生饲养宠物或宿舍卫生情况差的,院内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在一周期限内进行整改。
(六)以上行为不听劝阻、多次违规或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,根据《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(师政学工[2017]21号)》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三、其他说明
(一)检查异性学生寝室时会保证至少一名异性学生干部或教师陪同,由异性陪同人员先敲门知会再进入学生寝室。
(二)我院将会利用查寝的机会加强与学生的交流,关心学生状态,体现人文关怀。
(三)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,如需对违规学生进行处分的,则填写“附件: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违规情况登记表”,登记表须学生本人与巡查教师签字,学院盖章后交学生工作部(处)或研究生工作部。
(四)学校会不定时召集各学院(部)开展交叉检查。
体育与健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0年12月24日